中新网合肥6月28日电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对阜阳师范大学党委原书记刘树生受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,阜阳并处罚金人民币65万元;对其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缴,师范树生审获颍上县县长 、大学党委具有坦白、对其从轻处罚。
经审理查明 :被告人刘树生利用担任安徽省太和县倪邱镇镇长 、认罪认罚等从轻 、以及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县委书记,
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:被告人刘树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
宣判后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阜阳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等职务便利,全部退赃 、阜阳市副市长 、为他人谋取利益;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,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。(完)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、上缴国库。鉴于刘树生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,从宽处罚情节 ,综合考虑其具有的量刑情节,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,太和县副县长,同时又具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等其他较重情节,